宅基地使用权
房屋所有权
收益权
继承权
登记确权保护
征收补偿权
退出与置换权
权利救济途径
用途管制
面积限制
“一户一宅”原则
不得单独转让宅基地
三权分置改革试点
抵押融资权
参与集体经营收益分配
农户应妥善保管不动产权证书,及时办理变更登记(如继承、转让),关注地方具体政策(如流转细则、补偿标准),必要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农村土地管理部门。
确权颁证是保障农户“户有所居、居有所安”的基础,也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、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环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