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国家统一管理、中央与地方分级负责” 的原则,核心变化在于中央的统筹协调责任显著增强,地方的责任更加清晰和规范化。具体划分如下:
中央事权:
地方事权:
中央支出责任:
地方支出责任:
全国统筹后,养老保险的 “大权在中央、事权在地方” :中央负责顶层设计、基金统筹和兜底责任,地方负责具体执行和配套保障。这一划分既强化了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,也明确了地方的实施责任,形成了权责清晰、协调配合的管理体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