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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公共区域产生的广告等收益,在物业费中应如何体现与抵扣?

2026-03-15 20:19:01 浏览次数:0
详细信息

一、法律依据

《民法典》第282条
物业服务企业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,在扣除合理成本后,属于业主共有。 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五十四条
利用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,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,也可按业主大会决定使用。

二、收益抵扣物业费的操作方式

直接抵扣

补充专项维修资金

冲抵公共能耗支出

三、关键执行步骤

业主共同决策

明确财务核算

抵扣操作透明化

四、业主如何监督

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公示收支报表,保留质疑和查账权利。 业主委员会核查账目,可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公共收益。 向住建部门投诉:若物业公司隐瞒收益或挪用,可向房管局或街道办举报。

五、常见违规情形

总结

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,抵扣物业费需严格履行业主共同决策程序,并全程公开透明。建议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或业委会主导收益分配方案,确保权益不被侵占。物业公司若拒绝配合,可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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