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口簿(常住人口登记簿):
出生医学证明:
结婚证:
公证书:
离婚证及附随文件(离婚协议书/法院判决书):
收养登记证(收养证):
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:
人事档案摘抄证明(加盖公章):
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:
单位或社区(村)居委会出具的证明:
总结: 优先使用 户口簿、出生医学证明、结婚证 这三种核心材料。如无法提供,再考虑 公证书 或其他替代性材料,并务必提前与办理机构确认。